一男子为两条烟替考驾照涉嫌代替考试罪
京华时报(北京) 2016-10-10 10:41
“教练让我替另一个学员考试,可以给两条烟,我就答应了”。昨天下午,30岁的余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在顺义法院受审。余某称,他刚刚拿到驾照3个月,他曾经的教练让其帮忙替另一学员考试,“现在被抓了感觉特别不值得”。
庭审现场。京华时报记者郑羽佳摄
>>指控
替考驾照涉代替考试罪
昨天下午3点,现年30岁的余某被带进法庭。案发前,余某系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代替考试罪,于今年9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初,巩某(另案处理)安排被告人余某代替孙某(已判刑)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并许诺事成后给余某好处。
1月13日9时30分许,在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教练场考试场,余某持孙某身份证及驾校培训证准备代替孙某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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