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P2P网贷平台老板卷款千万失联 警方已立案侦查
属地化管理之困
由于P2P网贷借助互联网的介质突破了地域限制,在懒财主发布公告以后,四川、天津、杭州、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投资者建立了十几个维权讨论群。一名上海投资者向澎湃新闻出示的一份上海地区投资者金额汇总不完全名单显示,114名上海投资者的投资总额超过了1100万元。 上海投资者投资金额不完全名单
十余名上海投资者于9月29日下午前往上海市经侦总队报案,澎湃新闻在现场发现,投资者搜集的证据并没有被上海经侦收取。上海经侦总队一位警察表示,由于成都警方已经立案,并要求各地投资者邮寄与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等证据,上海警方暂不介入,不能立案也不能备案。
这位警官还表示,只有成都警方认为此案涉及全国多地,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对上海经侦下发指令,才能协助侦查。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后郭峰对澎湃新闻表示,上述现象是互联网金融跨区域经营与属地化管理的金融体制冲突的典型情形。
“互联网金融都是跨区域的,成都的平台,完全可能吸收外地民众的资金,而在属地化管理体制下,成都的平台就是成都金融管理部门在负责日常监管,风险处置也是成都地方司法部门负责,”郭峰表示。
但在互联网金融相关案件上,地区之间的联动不能实现吗?
郭峰提出,中央对此有过一定的部署,比如今年年初发布的打击非法集资的59号文,对跨区域非法集资案件,就有牵头省份和协办省份的方案。
这份59号文指的是今年2月4日国务院网站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该意见指出,非法集资的打击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统筹指挥”。意见还要求,牵头省份和协办省份在“坚持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的原则下,通力合作。
“但该案例说明,这些协办省份,不能只是被动等待上级司法部门的部署,而是应该主动作为,至少首先要起到固定证据,减少损失的作用。这也是属地化管理的应有之义,”郭峰表示。
(原标题:成都P2P网贷平台老板卷款千万失联,警方以非法吸储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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