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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车外丢烟头引火灾 直接经济损失超20万元

2016-09-06 09:30 来源:南京日报 0

  南京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周波说,有时垃圾会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比如塑料布,万一被风吹到车辆挡风玻璃上,后果不堪设想。对此,交警正在加大查处力度。周波还告诉记者,他们曾从沪宁高速汤山养护排障中心了解到,沪宁高速南京段每年的垃圾量有40吨,基本都是过路司机和乘客抛下的。高速上由于车速快,一些细小的垃圾都有可能成为交通安全隐患,每年交警高速一大队都会处理几十起因垃圾造成的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一直在想方设法解决这一尴尬。交警高速一大队交警介绍,目前每辆巡逻车上都配有行车记录仪,巡逻交警看到有人乱扔垃圾就会录像,并通知前方收费站拦截,对于驾驶员向窗外抛洒物品的,处以罚款50元,乘车人向窗外抛洒物品,处罚款20元。若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交警会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若因前方机动车抛洒物品导致后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方车辆需承担一定责任。(通讯员 刘岳 朱德良 记者 王茸)

  (原标题:乘客往车外丢烟头 烧了一车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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