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强奸杀人案作案细节 揭秘警方如何破案(过程)
甘肃省白银市水川路,九起凶案中就有两起发生在这条长度仅约200米的路上。
【白银强奸杀人案作案细节】为什么有的强奸了,有的没强奸?
从9名女性死者死时的衣着状态来看,凶手大概都曾试图对她们进行性侵,但其中只有3起成功了,分别是1998年7月30日遇害的8岁女童,2001年5月22日遇害的张某,以及2002年2月9日遇害的朱某。
从第三次行凶开始,高某多了一个新的“毛病”,即从被害者身上割下一部分皮肉或器官,其中第4起案件中受害者的左乳头是被咬下来的,这或许预示着高某的心理越来越扭曲,杀人手法才会越来越变态。
而完成强奸的三起案件中,高某并没有割下皮肉或器官,有网友认为,凶手之所以割下皮肉或器官因自己无法实施强奸,因而用这种手段作为心理补偿。
这9起案件中的大多数案发时间都是白天,案发地点都是银川市区,其中第1起案件的案发地点在死者亲属住所的旁边,第7起案件死者罗某的住处就在厂保卫科的正后方,第9起命案发生地陶乐春宾馆的马路斜对面是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直线距离不超过50米,而在其东北方向的中心街上,就坐落着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
种种行为,结合凶手作案后一直居住在白银市的行为,都显示出凶手有着超乎寻常的心理承受能力。
但另一方面,凶手对每个遇害者都采取尾随而后割喉的做法,有网友认为,这样的行为多见于性格懦弱的凶手身上,如此看来,或许高某有着很复杂的性格。
有网友猜测,高某在生活中应该是个极为内向,不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人,所以白银警方全城排查都没有查到他,没有人会怀疑他能做出这样的“大事”。他变态的杀人手法或许起因于生活中与女性交往的障碍,性格完全扭曲后,用这样的方法发泄情绪,报复女性。
24岁第一次在白银杀人,38岁最后一次在白银杀人(在包头的案件警方尚未透露信息),这就是高某曾经那段沾满鲜血的人生。他究竟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目前不得而知,网友们只能猜测,真实的情况要等警方审讯后公布信息。
不论他为什么这样做,不论他经历过什么,都希望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他剥夺了11个人的生命,毁了很多个家庭。
(天津日报客户端)
(原标题:白银杀人案嫌犯:34岁奸杀8岁女童,孩子事前或为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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