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举报老伴“拐卖儿童” 牵出卖孙案 爷爷获利5万
6万元“卖孙钱”爷爷自己也拿了5万
在孩子只有3个月大时,爸爸徐小明离家外出打工。爷爷徐大强跟王小英开始商量,背着儿子把孩子卖掉。两人先联系了邻村人周某某,请他帮忙物色买家。
周某某很快托人找到了当地的“能人”方某某,方多番打听,很快就找到了沛县人张某某。张称他认识的一户人家一直有领养孩子的想法。经过多人的辗转联系,沛县人王某某同意花钱“领养孩子”。原来,王某某妻子曾生下一男孩,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不幸夭折,家人一直期盼能添个“男丁”。此时,经过几个中间人的层层加价,报价已经到了9万。2013年10月,买卖双方最终敲定价格:6万元。在交易的当天,居然是王小英和女儿抱着孩子去的。王某某夫妇“验过货”后,当即支付了6万元,抱走了孩子,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在拿到6万元后,几名中间人当场分了其中1万元“中介费”,而王小英也提出她也要拿走其中的2千元“中介费”。王小英把卖孩子所剩的5万元带回了家,交给了徐大强。很快,徐小明回家,发现自己的儿子不见了,他问父亲徐大强,被告知“送人”了。这名年轻的父亲竟然也没有再深究。
庭审现场>>
如果拐卖儿童罪名成立 爷爷“奶奶”至少被判5年
该案子经警方调查结案后,参与买卖孩子的9人被铜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王小英和徐大强拐卖儿童罪成立,他们将被处5到10年的有期徒刑;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起人伦悲剧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孩子。今年已经3岁的孩子到了王家后,被一家人当成了宝贝,案发后,民警到王某某邻家取证时,多位邻居表示,王某某夫妇对孩子百般疼爱,王的妻子甚至放弃了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孩子。
可是,但按照法律规定,被拐卖的儿童必须要进行解救,案发后孩子已经被接回了徐家,而孩子接下来要面对的,是此前一直对他不管不问的父亲……今后的事态发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扬子晚报记者 马志亚 通讯员 王文睿)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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