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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宁乡回应6.27集访事件:采用非法方式反映诉求

2016-06-28 14:33 来源:法制晚报 0

  针对昨日“宁乡县政府广场大量群众聚集,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站”一事。今天上午,宁乡县公安局官方微信“宁乡公安”发布消息,部分人员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蛊惑、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宁乡形象。此外,部分人员通过PS手段截取不完整、不实视频和图片,散布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严密侦查中。

  通报称,公安机关现已查明,张某龙(男,现年26岁,宁乡县坝塘镇人)、欧某江(男,现年29岁,宁乡县坝塘镇人,有吸贩毒前科)通过其所建微信群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参与6月27日上午县政府前坪的非法集会。张某龙、欧某江均已涉嫌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另初步查明,6月27日下午14时许,钟某(女,现年32岁,宁乡县白马桥人,目前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通过微信群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到宁乡县白马桥街道爱琴湾小区门口非法集会。

  6月27日下午周某波(男,现年28岁,宁乡县夏铎铺人,目前在逃,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通过其所建的微信群编辑和转发文字信息煽动群内人员,欲于6月28日上午7时到宁乡县人民路步行街口再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上述人员以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名义,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蛊惑、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宁乡形象。此外,部分人员通过PS手段截取不完整、不实视频和图片,散布不实信息,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严密侦查中。这些都是典型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并主动与这些违法人员作坚决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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