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应聘模特遭“潜规则” 面试官带其到酒店开房
2016-06-28 11:26 来源:京华时报
0
最小被害人仅4岁应教育孩子说“不”
昨天上午,宣判结束后,市一中院召开发布会。
据了解,2010年以来,市一中院审理了30余件强奸罪、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案件。在该院审理的相关案件中,14岁以下未成年被害人约占全部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总数的40%,年龄最小的被害人仅4周岁。
从犯罪分子与被害人关系来看,为亲戚、邻居、同学、师生、朋友等熟人关系的,约占全部案件的31.87%。而在猥亵儿童犯罪中,熟人作案的比重高达90%。罪犯多利用自己与儿童之间的邻居、师生、亲戚等社会关系,骗取儿童信任并将其带至隐蔽场所实施猥亵行为。
另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利用社交网络犯案的比例也很高,占到该院审理案件的60%左右。
据介绍,通过对市一中院近年来审理的案件分析发现,该类案件的发生原因主要有:家长对孩子看护不力、青春叛逆期的未成年人脱离监管、网络交友不慎以及教职人员利用职业身份实施性侵。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家长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鼓励孩子即使是自己的老师、长辈,做了伤害自己的事,也要勇敢地说“不”。
此外,学校等教育机构要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入职审查,定期对教职人员的师德、品行进行检查评估。同时要完善校园管理机制,尽量避免教职员工与未成年人在封闭空间内独处,发现有品行不良的教职员工,学校不能帮助教职人员隐瞒罪行,要及时处理相关人员,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犯罪线索。(记者杨凤临)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