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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裤门”律师拒法院道歉 撕破裤子抢夺手机事发过程

2016-06-12 08:51 来源:中国网 0

“撕裤门”律师拒法院道歉 撕破裤子抢夺手机事发过程

  网络图

  对此,吴良述律师表示,在立案大厅,他并没有“情绪激动”“大声叫嚷”,而只是平和地坚持要求法官按照规定出具收件回执,也没有说过承认对法院录音录像的话,至于裤子是被强力撕破还是“外裤脱线”,照片中很清晰。

  他的说法被已经观看过监控录像的国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廷海等律师证实。

  吴良述表示后怕。他说,在他被控制在信访接待室期间,录像中可以清晰地听到一名法警高声说,是他自己撕破裤子来诬陷法院,“我当时真怕监控设备‘坏了’。”

  针对吴良述等人的讲述与法院通报中的差异,《财经》记者试图联系青秀区法院院长林中材采访,但他未接手机。《财经》记者短信将吴良述称“法警说他自己撕烂裤子诬陷法院”等问题发送给林中材申请采访,至发稿前未获回复。

  在6月10日的“吴良述律师执业维权研讨会”上,律师们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面的法律探讨。律师杨学林认为,当事法警的行为符合非法搜查罪的构成要件,建议吴良述及其代理律师向检察院控告,追究当事法警的刑事责任。律师覃永沛表示,法警的行为也符合侮辱罪的构成,如果检察院不对法警提起公诉,吴良述也可以以侮辱罪对当事法警提出刑事自诉。

  此外,律师还就联合调查组引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探讨。多数律师认为,该意见只是法院系统的一个内部规定,其禁止在信访场所录音录像的规定,与民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的宪法权利相悖,不应该具有法律约束力。

  吴良述委托吴晖和覃臣寿两位律师作为他的代理人。两位律师发布声明称,由于青秀法院法警的暴力行为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经向青秀检察院提出了刑事控告,并要求青秀法院将全部视频移送青秀检察院作为证据进行审查。

  律师们在研讨会上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经常遭遇各种不公待遇,执业环境恶劣,他们呼吁相关部门以吴良述事件为契机,吸取教训,从细节上落实中央精神,实实在在地保障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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