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17人伪造矿难 “艾汪全”作案手法爆出骗赔偿金84万
“艾某”涉案获84万,在浙江落网被移送内蒙古
内蒙古检方公诉了74名被告人,其中披露了艾汪全、王付祥两个名字。每日人物通过网络检索发现,艾汪全与去年9月在温州落网的艾某疑为同一人。
2015年9月16日,温州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苍南警方在对辖区在逃人员进行排查时,发现涉嫌特大跨省系列杀人伪造矿难的部督通缉犯艾某行踪。9月11日,抓捕组在宜山一家货运部打听到一名样貌、口音相似的嫌疑对象,可对方名叫龙游,身高165厘米,与警方掌握的逃犯身高175厘米的信息相差甚远。但该男子身份证件丢失,身份高度可疑。
9月12日16时许,抓捕组通过进一步排摸确认,艾某的实际身高确为165厘米。随着抓捕组组长一声令下,浑然未觉的该男子被蹲守多时的民警火速拿下。
经审讯,该男子承认自己就是艾某,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艾某,云南人,29岁。几年前入赘到山西一户人家当上门女婿。婚后,艾某跟着几名云南老乡在山西一带矿井打工。干了一些时日,艾某等人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
虽然每天有200多元工资,但矿井经常一个月只开工10来天,以致艾某经常呆在家里无所事事。久而久之,女方家开始对艾某颇有微词。为了出人头地,艾某和一起打工的老乡想出了发家致富的办法——杀人伪造矿难“坑”煤矿老板。
2013年年初开始,经过精心策划、分工,艾某和几个老乡分组开展工作,从招黑工、冒名顶替、矿井踩点,到杀害、索赔,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招人组负责寻找老家无钱娶妻、心智不高的男青年、流浪汉;工作组,负责寻找矿区,带着受害者应聘矿区工作,最后制造矿难;索赔组则冒充受害者家属索赔。经验丰富的艾某被安排在工作组,负责整个过程最核心的部分。
2013年年初,团伙带来一名街头智障的流浪汉交给艾某等人。艾某和团伙另一名成员带着男子前往陕西某矿区应聘。
艾某等人对矿井的选择也有讲究。因为规范的大矿对员工身份的审核通常很严,不容易蒙混过关,他们一般选择管理比较松散的小矿山作为作案地点,一般入职只留个身份证复印件,出事后通常想花钱消灾。
十多天后,早已与同伙预谋好的艾某故意将矿点引爆,然后再喊受害者进入即将坍塌的矿井下,造成受害人被活埋的“假象”将其杀死。随后谎报是塌方事故所致,然后向矿方骗取赔偿金人民币70多万元。得到索赔数日后,艾某等人再提出辞工要求,趁机离开矿区。
在杀害了第一名流浪汉后,这个团伙如法炮制,又制造了数起杀人案。
2013年11月,当艾某等人带着一名男子在内蒙古制造矿难后。矿方让艾某等人通知对方的亲属来处理后事,包括赔偿等事宜。随即,艾某等人通知了团伙成员,让他们冒充死者家属来到矿上索赔。
当时令艾某等人意想不到的是,并非所有的小矿山都管理松散。当团伙向矿方提出索赔金额100多万元时,矿方发现家属并未因失去至亲表现出悲伤与无助感,而是一味地在赔偿金上讨价还价,觉得事有蹊跷,最终选择报警。
事情败露后,团伙索赔组部分成员落网,而艾某等人潜逃。
2015年7月份,艾某隐名埋姓潜逃到温州,以假名“龙游”应聘到苍南宜山一家货运部当搬运工。截至落网前光他本人就分到了84万元赔偿金。
2015年9月16日,艾某移交内蒙古警方。
山东“矿难骗保案“也有个“艾汪全”
每日人物检索发现,2014年9名云南人导演山东临沂兰陵“矿难骗保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也叫“艾汪全”。
2014年8月20日的《沂蒙晚报》报道,当年6月初,兰陵县某铁矿应聘来了4名云南人,经培训上岗,王云友、王云元、李洪钧、杨朝彬表现让人满意,平时不爱说话,只知道卖力干活。
6月15日中午12点半,井下安全值班员突然上报情况:云南籍矿工杨朝彬被矿石砸死了。一听是矿难,矿主扔下手头工作急忙下井查看,发现杨朝彬被乱石砸中,头部和胸部多处受伤,已经没有了呼吸。
矿上工作人员回忆,同乡工友遇难,剩下的三个云南矿工十分悲伤,被询问事发经过时,众口一词:午饭后休息时,杨朝彬被一巨大矿石滚落砸中,从矿洞一高坡上摔下,被坠落的乱石砸死。
矿主立即安排3个云南矿工与死者家人联系,协商赔偿解决。经多方联系,6月20日,云南过来2男1女,女的叫艾泽萍,是死者的妻子,另两人分别是艾泽萍的堂哥艾泽伟和侄子艾汪全。21日,死者杨朝彬的堂兄杨朝婷也从外地赶到了兰陵。
4个亲属辨认完死者无误,要求赔偿145万元。经过一周的协商,赔偿金额最终降到73.8万元。矿上先支付了53.8万元,并移交了骨灰,另20万元等云南警方注销死者户口后,由矿上安排人送过去,再和死者的父亲、孩子们签订相关协议后交付,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此后几天内,3个云南矿工也相继辞职走人。
7月7日,矿主电话联系,得知对方已经办理完户口注销手续,准备购买机票携带20万前往云南处理最后事宜,不想一个电话,让矿主取消行程,心惊胆战等待警方调查。原来,云南省昭通市警方向兰陵警方发来一个举报协查信息。有人称一村民陈某和几个云南人在兰陵一铁矿打工,被人杀害诈骗赔偿金。
兰陵警方组织警力赶到铁矿调查。原来,死者杨朝彬确有其人,可杨朝彬还活着,目前在云南打工。这个调查结果震惊了矿主,他这才意识到,保险公司即将赔付,前期均由矿上垫付的资金打了水漂。
兰陵警方根据矿上的见证材料和赔偿协议发现,除死者外,涉案的当事人均为真实的身份信息,决定顺线侦查。刑侦大队长潘云峰立即安排民警赶到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找到了被冒名的杨朝彬的家,发现杨朝彬不在家,但妻子就是前往兰陵领走赔偿金的艾泽萍。艾泽萍被抓,陪同前往兰陵处理后事的艾泽伟、艾汪全和杨朝婷很快落网。而这几人全部是亲友关系,冒充死者“杨朝彬”堂兄的杨朝婷其实是杨朝彬的亲哥。
随后,民警在云南侦查和死者一起打工的三个嫌疑人的下落。躲在云南打零工的王云友落网。7月底,五个嫌疑人被押解回到兰陵,他们供述了合伙密谋杀害他人并制造矿难假象诈骗赔偿金的犯罪事实。8月中旬,李洪钧落网。
截至2014年8月,落网的6人已被送进看守所羁押,等待进一步处理。兰陵警方正对参与密谋作案后在逃的王云元、朱贤彬全力追捕,同时,负责转借个人身份骗钱,并让妻子艾泽萍参与分赃的真杨朝彬也被警方上网追逃。
今天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向每日人物透露,目前案情尚在保密阶段,被起诉人艾汪全是否有在山东省内作案的前科需等开庭之后才能揭晓。目前该检察院仅就其在包括山西、陕西的6个省作案情况进行指控。
杀人制造矿难假象骗钱案为何层出不穷?
多人参与的杀人制造矿难假象骗钱案,为什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顺利上演?
办案民警称,个别矿业用人管理极为松散,如果经过严格的身份审核,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这起杀人骗保案就能从根本上排除。直至被火化,死者的真实身份也没弄清。
此外,矿上出事后私了心态严重,个别矿业不在管理上下功夫,却只想着拿钱消灾。案发后,矿主没有选择及时报警,而是担心惊动政府会被调查或停业整顿,造成更多损失,急于私了,这样就不影响正常生产。而这种心理恰恰被犯罪团伙利用得逞。
据艾某交代,整个“杀人骗保”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都很讲究。在选择被害对象时,通常物色一些街头智障的流浪汉,这类人群受关注度低,即使他们消失了,也无人问津。
艾某等人对矿井的选择也非常精心,选择一些管理比较松散、操作不规范,有点经济实力的小矿。此外,在杀人骗保环节上,他们会事先将矿点引爆,然后再叫唤受害人,进入即将坍塌的矿井下,造成受害人被活埋的假象。
电影《盲井》剧照
链接:2008年后全国至少发生6起盲井案
1、2010年至2013年,程文涛、周仕考、谯延波、李春成、夏都明等10名务工人员,先后在宁夏石嘴山市,山西省平遥县、交城县,陕西省白水县、横山县等多地煤矿作案6起,杀害5人,骗取赔偿款共计229.5万元。2015年9月22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程文涛、周仕考、谯延波死刑,判处李春成、夏都明死刑,缓期2年执行,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
2、2014年,21名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务工人员,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杀害4人,诈钱180万元。2014年7日上午,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5名主要成员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6名成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3、2012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赵某洪和同乡兰某金等8人诱骗他人冒名去煤矿干活,然后在井下将人杀死伪造矿难骗取赔偿金68万元,遇害者身份至今无人知晓。目前,此案团伙中的7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判处死刑、有期徒刑,或已追逃到案被检察机关公诉、病亡。
4、2011年5月,云南彝良县荞山乡黄木组大兴煤矿技改井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事后警方发现,周兴书、卢秀平、杨石格等人利用智障人员冒充杨石格,并将智障人员在静下作业时炸死,然后骗取善后赔偿款120余万元。同年6月,犯罪嫌疑人杨石格在老家雷波县落网。
5、2010年七八月份,余永和张和祥物色人选,计划将他人杀死于工地,再由张和祥冒充死者亲属骗取赔偿金。张和祥随即介绍了58岁仍“孑然一人”的老乡老文。余永又找来代必生和谢松华(另案处理)合计。老文被骗至永嘉县沙头镇甸园工地打工后,他们多次预谋杀人。2010年10月6日,余永约老文到工地一处在建的电梯井口后,乘其不备将老文推下电梯井致死。
6、2008年,张林芳、盛秀春,横跨河北、山西伪造矿难杀人骗钱。(每日人物 肖义强 王丹综合报道)
艾某在温州苍南落网
参与作案被抓的首批5个嫌犯被民警抓获押解回兰陵。
枣庄火车站,在矿井底杀人的李洪钧被民警押解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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