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腿给女儿过节事件评论:最心酸的儿童节礼物引争议
偷鸡腿给女儿过节事件评论:最心酸的儿童节礼物引争议
从6月1日到2日,被称为“最心酸的儿童节礼物”的一条新闻在很多南京人的朋友圈里传播。
儿童节前夕,一名小偷在珠江路一家超市被抓住,民警在她身上发现的被盗物品有:薏米、红豆、鸡腿、一本儿童图书,总价值只有70多元。经民警了解,这名刘姓女子家里有一对双胞胎女儿,都患上了严重的肾病,她因想给重病的孩子一份儿童节礼物,才在超市行窃。于是民警动了恻隐之心,帮她把东西买了。因为盗窃数额较少,构不成立案标准,对她进行教育之后予以放行了。但这件事并没有就此打住,两名警官将这件事发到了微信朋友圈,并倡议大家给孩子捐款捐物。
据了解,到今天为止,已经收到了30多万的善款,而今天早晨,这30万中的第一笔5万元捐款,已经打到了孩子在医院的账户上。
这样的结果,也许让很多人觉得很温暖。但是记者今天从超市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位母亲涉嫌多次偷窃。
一个家庭因“偷”获救
更多“因病致贫”家庭怎么办?
采访中,我们还看到一个令人唏嘘的对比画面:病房门内,正在打吊瓶的小姑娘看着探访的人群,眉开眼笑,肿胀的眼睛弯成了一条线,因为妈妈告诉她,治病的钱有着落了。而病房门外,有着类似境遇的家庭正等待着媒体的到来,眉头紧皱,神情宛若溺水之人,正亟寻救命稻草。
所以,相比较纠结于个案,手握公器的媒体更需要关注的应该是,怎样去鼓与呼,以此来促成保障制度缺口的修缮。刘金燕远远不止一个,公众悲悯却是有限而且不该为“因病致贫”的托底。
刘金燕
各方声音
让人不齿的偷窃和令人动容的母爱,这两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行为,却出现在同一个人和同一件事上,而且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就筹到巨额捐款,这引起了全社会在人情与法理、社会救助及慈善监管等方面的广泛争议。
网友“可望蓝天”:一则令人辛酸的消息,生活的艰辛不是偷窃的理由,毕竟老话说,穷死了不做贼。
网友“笑笑”:好无奈的母亲,母爱是伟大的
网友“stacey是个小糊涂”:感动吗?没觉得,她有一百种一万种方法给女儿儿童节礼物,甚至她可以将这本童话书背下来讲给女儿听,而不是去偷一本,既然偷了就该受到该有的惩罚。
网友“aocxcsd”:偷窃虽然卑劣,卑劣的行径却折射出伟大光辉的母爱,注定触碰到你我内心最深处,给我更多的感动,母爱是无罪高尚、值得尊敬的。
媒体工作者冯先生:为了自己孩子做这种事情,这是不提倡的,也鄙视这种行为!治病需要钱的话,可以向公益组织,或者媒体,或者其他的正当途径,也会达到一定的效果。一个鸡腿,如果去跟一个饭店老板谈一谈,饭店老板应该会给,甚至10个,有爱心的人还是很多的。
南师大社会学系教授吴亦明:偷窃行为本身行为不能鼓励,应当告诉当事人,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对于困难患重病的孩子的救助,这是社会责任,大家关心这样的群体是件好事,但是媒体的发起应该依法依规,要同有资质的公益组织相结合,要有监督地合理使用。
江苏电视台《零距离》主持人、评论员大林:
我忍不住想问一句,一个虽值得同情,但却是以违法手段获得关注和援助的人,突然被社会如此关爱,大笔款项聚集而来,那些遵纪守法老实本分从无劣迹并且面临同样困境的家庭,他们会怎么看这件事?会怎么想这件事?包括这个困难妈妈自己,现在还会后悔自己在超市行窃的行为吗?
南京电视台主持人周涛:从孩子的角度而言,也许我们不该谴责这位母亲,但现实的尴尬却不得不让我们都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贫困家庭在走投无路之时,该向谁求助?打动办案民警,感动大家一起伸出援手,难道我们的救助只是靠一次爱心行动?
我觉得,公共财政不仅要对身患重症的困难群体启动大病救助制度,还应将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纳入政府救助体系,让遇到难事的老百姓能在第一时间找到政府救助,而不是面对困境走投无路甚至慌不择路。所以说,建立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救助体系,才是治本之策。否则,在无情的法律面前,我们的怜悯心和道德感又何处安放?
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惠天博士:
姑且不论贫困托底等等,仅仅是刘女士带着孩子看病这个事情,就能曝露出医保制度的不足——医保异地实时结算,喊了这么多年,却始终没有实现。
南京市如果一个孩子生病住院的,医保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费用,可是这个母亲是外省人,医保跨省会面临很大的问题,报销会遇到瓶颈,最好的就是先垫付回去再报,这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会能瞬间推到破产的境地。所以我想这件事最好能推动医保制度变革,实现跨地异地统一结算,那可能是整个事情能给大家带来的最大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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