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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专盗现金赃款存卡上供弟弟结婚用

2016-05-19 07:44 来源:综合 0

­  一般的小偷得手后都是将盗窃所得用来吃喝玩乐,但淇县最近抓获的一名小偷却有一个嗜好——专门盗窃现金并全部存到卡上,不要其他贵重物品。自2015年10月初至12月27日,他共盗窃现金7.4万元,除去他自身这几个月来吃住花费的1000余元,其他涉案款项全部存在专门办的一张银行卡上。

­  关强今年刚过19岁,去年高中毕业后到当地一家服装厂上班。服装厂忙碌的工作节奏让刚刚走出校门的关强有些应付不来。两个月后,不堪劳累的他从服装厂辞职,之后到一家钢材销售公司做销售员。每日不像在服装厂那样起早贪黑地加班,也远离了机器轰鸣的工作环境,关强很满意,让他感到美中不足的是工资和自己的销售成绩挂钩。不善言谈的他一个月下来只领到了1000多元的基本工资,和在服装厂时的3000多元工资有着不小的差距。

­  关强的家境不富裕,家里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弟弟,以后结婚买房的费用都得他自己承担。想着以后的日子还需要很多钱,关强起了邪念,想到了盗窃。

­  2015年10月初,关强在县城的一个宾馆租了一个房间。等到半夜时分,他就在街道中寻找目标,看哪些院落好进便翻墙而入。在盗窃的过程中,他一直谨守着一个规则:只偷现金,不动其他贵重财物,也尽量不翻动其他物品。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觉得房屋主人一般不会经常查看放在隐蔽处的现金,只要自己不拿其他贵重物品,不乱翻物品,被盗人家就可能不会及时发觉报警。事实上确实存在这种情况,有的人家被盗了两三次都毫无察觉。

­  2015年11月初,关强已经盗窃了一万多元。为了防止自己手里钱多乱花,关强办理了一张银行卡,留下少许日常开销,其余的钱全部存入卡中。

­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2015年12月27日,关强在又一次盗窃时被人发现,在逃跑过程中被房主和行人抓获扭送至派出所。日前,关强因涉嫌盗窃罪被淇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李杰通讯员王瑞俊刘晓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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