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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自曝便装劝架被砍 网上举报派出所压案不查

2016-05-10 17:49 来源:华商报 0

巡警自曝便装劝架被砍 网上举报派出所未立案

发帖次日洋县公安局立案

  张小勤表示,当时发帖之后,很快被洋县公安局有关领导看到,并向他了解情况。“见领导之前,我又把贴子删除了。但前面发出去的帖子很快被我的一些同学转发了。”

  张小勤表示,他承认帖子中有些内容是带有个人情绪,但大部分内容是真实的。“虽然我在和对方协商赔偿数额,但这并不影响警方依法办案。”

  在张小勤发帖次日,洋县公安局迅速就张小勤被砍伤事件立故意伤害案,并于5月5日晚10时给张小勤出具了立案告知书。

  5月5日,洋县政法委向洋县公安局发出了督办通知,称该事件对洋县政法队伍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要求洋县公安局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5月6日,洋县公安局在网上针对张小勤反映的情况公开“通报”回应,通报对张小勤被砍的案情做了介绍:“2016年1月18日晚11时许,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张小勤在下班休息后,应朋友之邀见面。期间,朋友与他人发生纠纷,张小勤在劝解过程中,被苏某持刀砍伤。张小勤被伤害后,到巡警大队报警。巡警大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时,双方人员均已离去,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同时,他们将张小勤送往洋县医院治疗。”

  “1月19日,洋县公安局决定,由巡警大队将该起伤害案移交洋州派出所调查。洋州派出所民警于1月22日查明案情。2月2日,张小勤治疗结束出院回家休养。3月16日,其向洋州派出所提出伤情鉴定委托申请。3月18日,陕西汉中汉辉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张小勤左胫骨中下段开放性骨折为轻伤2级。随后,办案民警征求张小勤意见,其本人表示愿意与对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民警依法启动刑事和解程序。期间,双方多次进行协商,至5月3日,因意见分歧较大,最终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张小勤遂向办案民警明确表示要走刑事诉讼程序主张诉求。5月4日,办案民警依法对张小勤被故意伤害案立案,并于同日对犯罪嫌疑人苏某执行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通报”还表示:“针对部分帖文反映洋县公安局洋州派出所民警压案不查和局领导充当保护伞的质疑,洋县公安局纪委及时介入,开展全面调查核实,此情况严重失实。”

洋县警方已启动追责机制

  9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就张小勤反映的问题向洋县公安局进行了解,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已经立为刑事案件办理。但在这起事件中,办案民警确实有程序上不完善的地方,没有及时立案,为此,局单位决定,由局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已经启动追责程序,依法追究相关民警的责任。

  对此事件,陕西敏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敏安表示,张小勤被砍伤后,受理案件的派出所首先当予以立案,并且给报案人出具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回执。张小勤的伤情经司法鉴定属于轻伤二级,依法已达到对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因此警方也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给予受害人立案决定。但警方迟迟未能出具这样的法律文书,属于明显违法。警方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并不影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只是在追究责任时可以考虑是否从轻的一个情节。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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