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资27万获刑多长时间?数额巨大3个月拒不归还
2016-05-10 16:09 来源:四川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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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阆中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4月10日,朱某在农行阆中支行申办了金穗卡一张,后持卡透支、取现,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和消费使用。从2014年2月19日至9月11日累计透支440229元,其间经发卡银行催收后,朱某偿还了162800元,但仍拖欠本金277429元。朱某在最后一次还款后经银行多次电话、信函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
今年5月18日,朱某在成都被公安机关抓获。5月24日朱某偿还了银行全部欠款本息365933元,并取得了银行的书面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持信用卡恶意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缴超过三个月拒不归还,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及时归还所欠信用卡本息,亦取得了银行方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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