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盗同学身份证骗贷 受害10多名同学意外被追债
一研究生盗取同学身份证骗贷 10个月疯狂办得33张银行卡
同学们莫名被追债才报案;警方提醒在校大学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
【核心提示】南宁大学路某高校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的研究生刘某某,从2015年3月开始,盗取同学的身份证,在互联网上申请助学贷款,并申领银行卡,10个月的时间,刘某竟办得33张银行卡。目前西乡塘警方调查核实的诈骗钱款有5万余元。目前,刘某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警方从刘某某处查获的证物,包括伪造身份证、冒用他人信息办理的银行卡及作案手机等。
警方提醒大学生,在南宁已发现3起类似案件,大学生们请保管好你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上门追债
3同学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
今年3月上旬,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南宁某高校陈某、袁某和张某3名研二的学生报案,称发现有同学盗取他们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在网上十几个平台进行贷款业务,3名学生现在每天都被这些贷款平台追债。
据3名学生称,去年就有网上贷款平台打电话给他们,要求按时还贷款。他们当时听了以为是网络诈骗电话。谁知,去年12月30日,深圳分期乐公司风险部的工作人员来到学校调查该校几名学生一直没有还贷款的事。当调查人员找到同学陈某时,陈某一脸茫然,说他从来没有在该贷款平台进行过贷款。随后工作人员就问陈某,班上是否有刘某某这个人,陈某说有。
工作人员找到了刘某某询问,但刘某某拒不承认有这么借贷不还的事。工作人员调取当时办理贷款业务时的资料发现,上传的身份信息确实是陈某的,但在校园代理留照片做记录的人却是刘某某。
3名研二的学生称,刘某某冒用他们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贷款,但是又不偿还,使他们无辜背上了债务,经常被贷款平台的工作人员催债,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业与生活。3名受害人现在担心个人信誉问题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有同学是贷款读书的,害怕自己明年的银行贷款业务会受影响。
事件发生之后,所在高校的两位老师找到刘某某,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分期乐相关的工作人员、辅导员老师以及受害人陈某、张某在场的情况下,刘某某写下了承诺保证书,承诺把这些钱还给贷款平台,并保证以后再也不这么做了。
随后,刘某某偿还了少部分贷款。但在2016年1月6日,刘某某写保证书还不满一周,他再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办理助学贷款。之前承诺要还的贷款也不还了。最终,3名同学联合到西乡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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