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抓嫖警察收钱放人:15岁被拐少女被赎出继续卖淫

2016-04-28 16:39 来源:中国网 0
15岁外籍姑娘被卖淫遇抓嫖行动以为获救 不料抓嫖警察收钱放人

  南宁市邕宁区新兴街,有一家叫“白玲珑”的发廊。发廊里没有任何美发工具,只有几个房间、几张床。

  小丁(化名)是被人贩子拐卖到中国的外籍姑娘,只有15岁的她每天上午被带到这里,凌晨1点多才回家。一次抓嫖行动,本应成为她被解救的最佳时机。但当晚却被送回发廊,被迫继续“工作”。

  抓嫖行动中,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治安大队负责人阮某和民警以罚代刑,收了发廊老板娘2万多元后就全部放人,少女小丁被用3000元另行“保”出,连个人信息都没核实就被领走。

抓嫖警察收钱放人 民警“罚款”私分还收保护费

  最终,一名“熟客”解救了小丁,却因此受到死亡威胁。为了人身安全,他带着小丁报警并说明了小丁的外国人身份,这起强迫外国少女卖淫案才东窗事发。

  记者独家获悉,阮某等3名民警已被当地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刑罚。

  民警抓嫖

  被拐少女3000元被赎出当晚继续“工作”

  强迫小丁卖淫的陶某供述称,2013年11月,她通过朋友花2万元买了被骗来华的女孩小丁,见面第二天她告诉小丁她朋友把她卖了,小丁只有15岁,当时就被吓哭。

  陶某告诉小丁去赚够钱才能回家。之后,陶某带着她去“白珑玲”发廊,让她在那里“工作”。而陶某和发廊老板娘江某轮流看着小丁,每天上午11点多带她去发廊,次日凌晨1点多才带她回家。

  法院查明,2012年开始,江某开始容留他人在“白玲珑”发廊卖淫,仅2014年1月至9月,就容留小丁等3人在店内卖淫上百次。

  闹市区,竟有人胆敢强迫被骗来的外国未成年少女从事违法活动,背后是否有隐情?

  其实,早在2014年6月5日晚上,民警邓某、梁某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白珑玲”。对于被拐少女小丁来说,这本来应该是她成功被解救的最佳机会。她回忆,当天晚上她也被带回公安分局调查,但其他人都被带到二楼问话了,只剩下她一个留在车上,没人对她进行身份核查或调查问话。半个小时后,一名民警把她带出分局,交给陶某的男朋友赵某,赵某把小丁带回发廊。

  小丁对记者说,当晚“白珑玲”发廊的女孩们继续营业,她也被强迫继续“工作”。她还注意到,她回到发廊后不久,有个公安人员来到发廊里找江某拿钱。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到头了;
下一条:西南航空职业学院拟打造10亿英伦风校园 堪比五星级酒店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