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院将再审16年前奸杀案 4名申诉人均无作案时间
核心事实 2013年10月,该案在“尘埃落定”7年后,涉嫌制造4起命案、10余名女性被侵害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在法庭上坚称他是2000年那起奸杀碎尸案的真凶,不过法院未认可他的供述。
4月27日晚,江西高院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于当日依法作出决定,对16年前的江西乐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江西高院称,经审查认为,上述四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刑诉法规定,决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已被判死缓、在狱中服刑的4个村民的家人一直在为儿子喊冤。图片来自网络
2000年5月23日晚,乐平市中店村发生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和一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该案历时两年未能破案,直到2002年警方在调查“春节系列抢劫案”时获得线索,认为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五村民为凶手。此后,5人中除汪深兵“漏网”逃跑外,其余4人均于2006年被江西高院判死缓,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景德镇中院两次审理均认为,上述五人向蒋泽才索要钱财,蒋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四被告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后,五人对郝某进行轮奸、杀害,并于次日将郝某碎尸。
但家属认为本案存在多处疑点。如,4名申诉人均无作案时间,案发时,有人证明黄志强在家睡觉,方春平在家看电视,程立和在福建打工,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且有银行取钱收据佐证;现场未采集到4名申诉人的任何指纹、脚印、DNA等客观证据;4名申诉人供述的内容与现场勘查不一致,也与尸体检验报告相矛盾;警方也承认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等。
28日,当事人家人及律师在江西高院门前合影。图片来自网络
申诉代理律师还对该案证据提出质疑: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有27个烟头,两根弹力绳、一件短裤等物证及痕迹,但侦查人员未提取唾液进行DNA鉴定,也未提取指纹进行痕迹比对。
2013年10月,该案在“尘埃落定”7年后,涉嫌制造4起命案、10余名女性被侵害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在法庭上坚称他是2000年那起奸杀碎尸案的真凶,不过法院未认可他的供述。
张维玉律师对澎湃新闻说,方林崽案庭审后,景德镇中院曾表示,公诉机关已会同侦查机关正式启动乐平“5·24杀人碎尸案”案情甄别核实工作,并将及时公布甄别核实结果。但此后再无下文。检察院也对方林崽案撤回起诉,补充侦查,至今无果。
2014年6月,5名犯罪嫌疑人中“漏网”的汪深兵在被抓获一年后被取保候审,如今取保候审已期满,当地警方未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多年来,4名申诉人的家属一直在南昌、北京等地上访申诉。2015年5月11日,多名申诉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申请查阅案卷,但遭到拒绝。
直至2015年7月6日,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长承诺,安排律师在8月初阅卷。同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
2016年1月19日,在立案复查即将到期前,经最高法批准,江西高院决定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4月30日到期。
"乐平奸杀案"始末
2000-05-24
江西省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被发现死于乐平市登高山东侧中店村田坂处,女青年郝强同案失踪,该案被乐平警方命名为“5·24命案”。
2002-05-25
中店村村民程立和因涉嫌销赃被拘,“交代”了两年前抢劫杀害蒋泽才和轮奸杀害郝强,“同案犯”为同村村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黄、方、程被抓,汪深兵逃跑。
2003-07-07
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
2004-01-17
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04-11-18
景德镇中院重审再次判四人死刑,立即执行。
2006-05-31
江西高院直接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理由为“鉴于本案具体情况”。
2011-11-26
乐平市公安局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四起命案成功告破,前述四人的同村邻居方林崽被控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令警方没想到的是,除了供述官方认定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和四起命案,方林崽还坦白:发生在2000年的“5·24命案”亦系其所为。
2013-06-14
“潜逃”十多年的汪深兵被抓获,作为四名死缓案犯的“同案犯”,他却于2014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2013-10-30
方林崽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在江西省景德镇中院开庭审理。
2015-07-06
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长承诺,安排律师在8月初阅卷。同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
2016-01-19
在立案复查即将到期前,经最高法批准,江西高院决定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4月30日到期。
2016-04-27
江西高院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于当日依法作出决定,对15年前的江西乐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冤案难申究竟难在哪?
“我觉得首先是人的问题。”呼格吉勒图案的代理律师苗立曾分析说,因为当年公、检、法的相关办案、审案人员仍在,如果进入再审纠错程序,很多人会因此受到牵连。而按照规定,一旦纠错,这些当年办案的“有功人员”就要被追究责任,如果存在诱供或逼供,还会被追究刑责。
苗立认为,刑法当中,没有对刑事复核案件的审理期限予以规定,这也是导致此案久拖不决的原因之一。
最高检出台举措防纠冤假错案
《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是最高检防止冤假错案的又一有力举措。意见共14条,分别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如何防止造成冤假错案、纠正冤假错案、完善控告申诉处理机制、如何问责等提出了具体的指导,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切实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意见强调,对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不认真办理在押人员、被强制医疗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控告、举报、申诉,对存在冤假错案可能的案件不受理、不办理、不依法转办、不督促办理或者玩忽职守的,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严格防止造成冤假错案方面,意见要求看守所检察应当注重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办案人员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等违法行为。应当对入所在押人员的身份核实进行监督,注意发现是否有“冒名顶罪”的情形。加强对所外提解的监督,做好还押时体检情况记录的检察。
在纠正冤假错案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监狱检察对长年坚持申诉、拒绝减刑及因对裁判不服而自杀、自残等情形的服刑人员应当及时调查了解原因,发现有冤假错案可能的应当依照规定及时报告。(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社、东方早报报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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