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婚纱照被裸泳者抢镜 哑巴洞裸泳帮你们赢了
2016-04-22 17:18 来源: 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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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情节严重要遭拘留
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钟雨江介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情节恶劣的认定有以下几条标准:
(1)引起围观或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2)多次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
(3)向异性或未成年裸露身体;
(4)在重要地区或者重要场合故意裸露身体;
(5)裸露身体,使被侵害人遭受惊吓的。
业内人士
裸泳应尊重公序良俗
“真正的泳者,应该尊重公序良俗。”资深游泳爱好者印茂成有着多年的游泳经历,漂游过乌江3次、黄河2次,还漂游过汉江、嘉陵江、赤水、红水河、长江三峡、怒江等。
多年前他也有过一次裸泳的经历,但有个底线,“前提是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裸泳。”首先,下水起水时要严防走光。其次,毫无顾忌地裸泳确实有碍观瞻,有伤风化。
听到关于裸泳者的负面消息,印茂成“心情有些复杂,一言难尽”,他并不反对裸泳,但是觉得人在自己得到快乐的情况下,尽量不要伤害到正常人的生活。具体来说,希望裸泳者自觉到远离人群的地方,尽量不要出现在公共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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