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本市户籍满65周岁老人
2016-04-06 10:31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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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明确,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于5月1日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步实施。
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这是贯彻《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本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老年社会福利均等化的惠民政策,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就普遍关心的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新民晚报新民网梳理答问如下——
哪些人可以享受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以申请老年综合津贴。
老年综合津贴按照年龄段共分为五档,具体标准如下:
1、65-69岁,每人每月75元。
2、70-79岁,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岁,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今后如何调整?
答:目前,主要考虑高龄营养补贴、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并且参考兄弟省市已经实施的相关津贴的水平,综合确定老年综合津贴的标准。经初步测算,全市老年综合津贴年所需财政资金超过45亿元。
老年综合津贴标准的调整,不与单一因素挂钩,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财政收入、物价、养老金、老年福利等因素,统筹考虑,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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