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屠宰生猪获刑7个月 无屠宰资质私宰25头生猪
2016-03-30 08:5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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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表示,经查当事人曾某、黄某、刘某在没有屠宰资质的情况下,一共私宰了25头生猪,涉案金额约7万元。案发后,3名犯罪嫌疑人配合案件调查,可酌情从轻处理。
最后,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宣判,曾某作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黄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刘某系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三名当事人当庭表示无异议,不上诉。
据介绍,该案是广州市屠管部门划归农业系统之后,全市第一次公开宣判私宰生猪的案件,也是监管部门高压打击私屠滥宰活动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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