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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仅有购房合同与发票 孩子能否就近入学

2015-09-07 14:22 来源:东南网 0

  日前,网友“xiaoru”通过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省政府领导留言板》咨询,称其在莆田务工,最近刚在荔城区拱辰片区买房,要明年年底才能交房。“目前,户口还在仙游,没有缴纳医社保也没有办理暂住证,只有购房合同跟发票,这种情况按今年的政策,小孩今年9月份能不能上拱辰中心小学?能否以购房合同跟发票参加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如果可以,要如何办理?”该网友留言问道。

  荔城区教育局招生办工作人员回复:市民户籍未迁入,且无缴纳社会保险也未办理暂住证,仅有购房合同跟发票,不符合《2015年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荔招委[2015]2号)文件里关于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的入学办法规定,亦不能参加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小孩子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今年招生政策将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市民执有营业执照的对象考虑在内,原本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结合部新增了不少楼盘,再加上纳入各企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城区就学压力不断加剧,目前大部分学校均存在超编现象,所以不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学。”不过,该工作人员补充道,据他们向派出所了解,目前市民只要有购房合同就可以将户籍迁入,建议该市民尽快办理。(见习记者 李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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