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违法刷单 莆田一申通快递门店被罚5万
2015-07-16 14:3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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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7月16日讯 网店为了吸引网民注意,常通过虚拟网购交易来提高网店信誉度和好评率,俗称为“刷单”。去年颁发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就明确禁止刷单。
近日,涵江区工商局在国欢镇丰园路的申通快递门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内墙壁上贴有“申通快递价格表”,其中公开列明“刷单价格全国一口价3元/票”。经查明,该快递公司已为他人违法刷单1020份,违法经营额3060元,工商部门依法对申通快递的这家门店做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郭慧涵 佘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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