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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摩托车一律“带牌销售” 避免安全隐患

2015-07-15 13:57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15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交警支队车管大队获悉,目前,莆田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摩托车“带牌销售”业务,辖区所有摩托车经销企业新出售的摩托车一律“带牌销售”。

  莆田交警部门介绍,摩托车已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代步工具,但是,一些摩托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购车后不挂牌、不注册,无牌无证上路,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统一部署,莆田市对辖区所有摩托车经销企业新出售的摩托车一律实行“带牌销售”。

  记者了解到,每家摩托车带牌销售点,可为购买摩托车的市民提供车辆检验、上牌、照相、建立车辆档案等一站式服务,车主省去了以往到车管部门排队上牌、缴交购置税、保险费以及验车等繁琐手续。除国家规定的工本费用外,带牌销售点不收取任何服务费和代办费。

  据了解,莆田市首家摩托车带牌销售点于2011年11月在仙游县挂牌,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摩托车带牌销售点72个。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带牌销售摩托车10804辆,占摩托车注册登记总量的八成左右。

  此外,如果是外县市购买的摩托车可以在购车店直接报牌,如果是外省购买的手续齐全的也可以在车管部门报牌。(海都记者 陈盛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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