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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第一季度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

2015-05-04 16:15 来源:湄洲日报 0

  记者获悉,今年第一季度,莆田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处理4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30人(其中,处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8名);通过“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4人;实名通报曝光5期14起。

  据悉,莆田市实行“五个一”,常态化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并于下月初汇总上报上个月查处情况;市纪委每月开展一次明察暗访,市纪委领导和职能室成立专项督查组分片挂钩县区和市直部门,45名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7个明察暗访组,每月开展一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明察或暗访;每个节点前通报一批典型问题,以文件形式对当月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点名曝光;

  每季度开展一次分析推进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分析,找出不足,并针对不足部署下季度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电子监察分析,充分利用莆田市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的“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采取自动统计分析、同类支出排名等功能,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跟踪监督。定期收集整理各交通“卡口”视频监控的公车信息,筛选核查公车私用情况。(记者 郑已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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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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