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入选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系省唯一上榜地级市
2015-02-06 10:22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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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提出,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记者昨获悉,国家发改委网站2月4日正式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其中,莆田市列入地级市试点名单,成为福建省唯一上榜的地级市;福建省的晋江市列入县级市试点名单。
方案提出,试点地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紧紧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年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该方案还附带了《莆田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我市提出,在推进试点中,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田园风光、都市生活”为主线,努力实现“生态福建的宜居港城、妈祖故里的幸福家园”总体目标。到 2017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到 2020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7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主要任务包括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产城融合改革试验等。
2012年7月27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我市成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经过近3年的努力,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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