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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女子利用财物漏洞 2年内侵吞珠宝公司22万

2015-02-05 17:3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2月5日讯 80后女子柯晓娟,年纪轻轻便担任了莆田一知名珠宝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出纳。在工作中,她无意间发现了财务上的漏洞,不但没有向公司反映,还利用这一漏洞,在2年时间内通过伪造收款凭证、篡改单据、隐瞒账款、重复报销等方式,6次将公司钱款挪占,总计鲸吞22.9万多元。近日,莆田涵江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柯晓娟因犯职务侵占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年纪轻轻管财务 把公司当“摇钱树”

  据了解,柯晓娟是涵江人,1987年出生的她,中专毕业后就步入了社会。2012年9月10日,柯晓娟成功应聘莆田一家知名珠宝公司,成为一名出纳。出于公司老总对她的信任,她于当月17日被调到广州分公司任职,从事出纳工作,成为一名掌握公司现金“大权”的女白领。

  在工作期间,柯晓娟发现公司存在财务管理漏洞,许多款项只要经她手办理,就能直接取现,不需要再经会计的审核。发现这个漏洞后,她并没有立即向公司财务主管报告,而是将公司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

东窗事发退赃款 还是受法律制裁

  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6月间,柯晓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收款凭证、篡改单据、隐瞒账款、重复报销等方式6次侵占公司钱款计22.9万多元。总公司在2013年6月初发现柯晓娟有职务侵占的行为,之后公司便组织审计人员对其的经济往来情况进行审计,虽然柯晓娟已书面承认了职务侵占的事实,以及侵占的手段及侵占的钱款总额,并分别于6月至8月间将全部赃款分批退还给公司,取得总公司谅解,但最终仍难逃法律的制裁。

  涵江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在担任被害单位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将公司钱款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柯晓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宜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审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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