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台联官员廖明来贪污受贿获刑 曾抱怨单位寒碜捞不到钱
在“台胞之家”网站上,曾经有这么一组老照片:福建莆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原专职副会长廖明来将补助款交到困难台胞手中,笑容温暖。
而在2013年12月,随着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嘭”的一声敲响法槌,站在被告席上的廖明来面如死灰,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判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9万元,罚金人民币7万元。
两个画面,仿佛一个硬币的正反面。曾经的人如其名,他原本有着光明的未来,但如今,因为贪欲膨胀,他最终坠入贪腐的万丈深渊。那么,是什么让他走上这样一条不归路呢?
2009年,原莆田市台胞副会长廖明来(右二)向困难台胞送上补助款。
“闲”出是非
“内心失衡,总是埋怨自己的单位太寒碜,是被大家遗忘的角落,贪念在心里疯长。”廖明来在忏悔书里写道。
廖明来,1956年4月出生,1979年2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起任福建省莆田市台联专职副会长。莆田市台联属群团组织,在人们眼里是个无权的“清水衙门”,专职副会长(副处级)也是一个“闲职”。廖明来也曾兢兢业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担任专职副会长后,廖明来渐渐地不甘心过清闲的日子,时常借工作之名,利用“台属”关系和“会长”官衔与社会上各色人等来往,在不正当社会交往中逐渐失去警惕、放松要求、失守底线。廖明来眼红那些能够以权谋私的人,开始寻找机会。1998年上半年的一天,“好友”朱某找到廖明来,请求将其弟招收为市台联合同工,廖明来爽快答应,很快让朱某如愿以偿,并坦然地收受朱某递上的4万元贿赂款。
第一次的“感谢费”让廖明来喜出望外。贪婪的“潘多拉魔盒”撬开后,廖明来不但来者不拒,甚至开始明目张胆地索取。2000年,廖明来“关照”周某好友的女儿求职,随后先后2次向周某索取钱款7万元。2011年7月,莆田市某煤炭有限公司总经理柯某敲开了廖明来的家门,希望该公司能在莆田市争取免费办公场所,“老练”的廖明来伸出4根手指,对柯某说:“你先打4万元到我的账号上……”
据办案人员介绍,廖明来在任市台联专职副会长期间,先后15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贿赂款共计47.6万元。
“赌”出祸根
“赌博成性,因赌博输掉了100多万元,脑海里只剩一个钱字,想尽一切办法去 捞钱 。”身陷囹圄,廖明来悔恨不已。
清代的蒲松龄曾告诫世人:“天下之倾家者,莫速于赌;天下之败德者,亦莫甚于博。”“赌”是不良习气,也是灾祸之源。廖明来之所以腐败变质,亦有“赌”的推动。
2006年初,廖明来与社会人员吴某混在一起,第一次参与赌博就输掉了40万元,为了翻本,屡赌屡输,屡输屡赌,由于赌博而债台高筑。因欠赌债,家里唯一的房产被变卖,他和家人只得租房居住。因躲赌债,身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他成了不敢回家的“流浪汉”。因还赌债,填补赌债“窟窿”,他向台胞的“困难补助金”伸出黑手。
2009年11月,廖明来到市委统战部冒领“特困、去世台胞补助经费”1.5万元,通过伪造名册的手段予以侵吞。2011年,廖明来故技重施,伪造“春节台胞困难补助情况表”,将1.63万元补助款予以侵吞……短短两年时间里,廖明来套取补助、雁过拔毛,将省、市有关部门下拨给市台联用于慰问困难台胞、特困台胞和困难台籍学生的专项资金以及青年台胞培训费共计7.26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为筹集赌资,廖明来利用一切可能手段疯狂敛财。2011年4月,廖明来通过朋友林某介绍,从仙游县榜头镇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虚开2张金额合计1.61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同年11月,廖明来从涵江区梧塘镇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虚开了1张金额为2.25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廖明来拿到上述3张发票后,背书“购买工艺品赠送台胞”,签上他人的姓名,盖上私刻的公章,将这些钱收入囊中。
“为台湾同胞谋福祉,增进两岸同胞情谊。”这是廖明来刚进市台联时的铿锵誓言,而如今,赌博的血盆大口吞噬了昔日的誓言,慰问台胞成为他牟利生财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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