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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4名村干部合贪近10万元私分 犯贪污罪获刑

2014-09-28 08:52 来源:海峡都市报 0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纪委获悉,城厢区东海镇西厝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永贵、第四村民小组负责人蔡德福、蔡国祥、蔡开道因涉嫌贪污被提起公诉,近日城厢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蔡永贵与蔡德福、蔡国祥、蔡开道等人,经讨论,采用在征地补偿报表上虚增、虚设个人被征地亩数的手段,将该小组的征地补偿款92164.8元私分,构成贪污罪,分别判处蔡永贵、蔡德福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分别判处蔡国祥、蔡开道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莆田市涵江区纪委昨日还通报了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涵江区环保局林森(聘用人员)在上班时间玩手机,区环保局予以辞退处理;

  涵江区发改局干部陈志峰在上班期间利用办公电脑浏览股票网页,受警告处分;

  涵江区林业局白沙森林派出所所长蔡加珍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室电脑玩斗地主游戏,受警告处分;

  莆田华侨中学校长吴玉荣在校际交流研讨活动中,借机使用公车赴风景区游玩,并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差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还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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