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小区部分业主圈占公共平台 物业多次协调无果
2014-08-27 16:29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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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27日讯 近日,有莆田市民致电新闻热线968111反映,骏隆云上居小区6号楼部分业主,用隐形防盗网私自圈占相邻住户间的公共平台,有的业主甚至敲开外墙将公共平台建设为自家阳台。小区物业及街道均表示,该平台为公共部分,个别业主无权私自占有。
现场:居民花样百出 圈占公共阳台
小区一名住户直接打破外墙(箭头指处),将平台变阳台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莆田城厢区荔城中大道的骏隆云上居小区,在6号楼各家各户用来放置空调的平台上,已经有八九户业主将平台用隐形防盗网进行了圈占,形成自家阳台。在6号楼401室住户龚女士的家,记者发现隔壁402室的住户,将原有窗户的外墙敲破,形成一个门洞,在平台上放置各式的装修材料。龚女士告诉记者,邻居打算在该平台上建阳台。原本该平台是401室和402室住户共同使用,用来放置空调外机的,对方由于房屋面积较大,客厅外墙外面就是平台,而自己仅有单侧的窗户,隔壁业主就不顾劝阻将之全部占用。
开发商:平台不属赠送面积 赠送仅限屋内
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安和物业负责人杨先生告诉记者,骏隆云上居小区的3号楼、4号楼、5号楼及6号楼均为龙桥直街片区改造项目,共有296套住户,其中255户为安置房住户,41户为商品房住户。发生公共平台纠纷的业主,为每层的01号住户和02号住户、03号住户和04号住户。杨先生告诉记者根据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以及建设方工程部核实,该平台是属于公共部分,个别业主不能私自占有。但有业主说是开发商送的面积。
杨先生表示,物业曾多次协调,可是没有业主肯配合,按规定办事。骏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并没有在合同中将该平台作为露台,当作给业主的赠送面积。“有赠送面积的,也仅限于房屋内的面积。”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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