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质疑莆田警车未配灭火器 回应:公民无权检查
2013-07-25 15:5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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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公民没有检查警车的权利
记者就此事前往莆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郭亮认为“该微博反映的情况部分与事实不相符”。“微博照片中的罚单有可能不是车主本人的,因为编号和罚款金额与车主所说的被罚情况不相符,因此,此事目前还在调查当中……”另一位公安人员补充说。
针对网友“鱼头”要求对交通执法人员的车辆进行查看之举,郭处长表示,首先,公民不是执法人员,公安人员没有义务让公民查看其车辆中的物品;其次,执法人员不让车主检查车辆,也并不代表警车的后备箱就一定没有灭活器,这完全是他个人的猜测……”
最后,郭处长补充说,大众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可以通过投诉的方式对公安人员的工作提出质疑,他们会及时核实了解,并作出反馈。“也希望大家以事情为依据,对一些未经证实的事件,不要凭自己的主观臆断或猜想轻易发表看法,形成不良的舆论话题。”
据了解,民警例行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安全带、行驶证、驾驶证、灭火器、三脚架。
如果公民对公安执法人员的工作存在疑议,可以通过市公安局的督察部门提出举报,也可上公安服务网进行投诉。
投诉热线:0594—2682057(见习记者 郭晶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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