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莆田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市调整优化项目规划管控相关政策

湄洲日报   2024-11-05 15:56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我市日前就优化项目规划管控相关政策发布补充通知,有效期2年。

  根据该补充通知,新建自持商务金融用地(包括自持一定年限)建设项目的停车设施配建,允许设置机械式停车库泊位。机械式停车位中的交换车位不计入停车位总量,其中机械式停车位不得超过停车库泊位数量的30%。

  该补充通知明确了放宽相关政策适用范围。2024年7月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允许按照《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主客体范围界定的调整条款执行,即日照分析主客体影响范围按最大不超过120米界定。

  该补充通知指出,为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加快商品房化解库存,2024年7月前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桩基部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允许适用《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三部分“优化项目规划管控”中相关规定。在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况说明。 (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黑龙江省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
  •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温小林
  • 外交部驳斥美方对中方“扣押”巴拿马籍船只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