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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发布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涉案金额逾200万元

湄洲日报   2024-08-05 16:33

  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被告人康某杰、康某海等19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拘役3个月不等刑罚,处10万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该起案件由涵江公安分局侦办,全链条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是涵江区判决的首例通信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据悉,2021年,康某杰明知大量出售他人微信号可能被用于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仍组织康某海等在涵江区等地成立多家工作室,利用收购的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号,并转售上线人员后非法获利30万元。康某杰所销售的微信号,被他人用于网络诈骗行为,骗取10余名被害人钱款逾200万元。此案件还涉及收卡团伙注册大量微信号,带卡团伙组织开办手机卡号,开卡团伙行业“内鬼”内外勾结,相关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

  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或帮别人取现可能构成“帮信罪”。广大市民平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及相关证件,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参与其中,一旦被用于违法犯罪,不仅会成为犯罪“帮凶”,还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媒体记者 吴琪娜 通讯员 郑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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