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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2023年度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和救助限额确定

福建日报   2023-01-11 11:57

  日前,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对2023年度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和救助限额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确定莆田市2023年度医疗救助起付标准和救助限额,具体为:第四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年度起付标准为3476元,第五类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年度起付标准为8689元;年度救助限额为34755元。(陈盛钟 曾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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