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福建日报 2022-12-28 11:11
近日,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预售资金缴存使用行为,莆田市出台《莆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该规定主要明确了监管账户设立、预售资金缴存、预售资金使用、资金核实拨付、监管部门职责、违规情形处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在预售资金使用中,详细规定了地上、地下建筑工程以及全装修工程支取节点和比例。
据悉,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其施行之后,《莆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林爱玲 谢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