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新闻中心 > 福建 > 莆田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福建日报   2022-12-28 11:11

  近日,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规范预售资金缴存使用行为,莆田市出台《莆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

  该规定主要明确了监管账户设立、预售资金缴存、预售资金使用、资金核实拨付、监管部门职责、违规情形处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在预售资金使用中,详细规定了地上、地下建筑工程以及全装修工程支取节点和比例。

  据悉,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其施行之后,《莆田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林爱玲 谢高峰)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2025年全国博物馆接待观众15.6亿人次
  • 张忠军任恩施州委书记
  • 精简资费方案、提高人工客服接通效率 今年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