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小微企业职工医保可缓缴
福建日报 2022-07-20 11:24
近日,莆田市医保局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缓缴政策,同时下调单位缴费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据了解,此次医保缓缴政策适用对象为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这类企业可向医保部门申请缓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企业所在辖区调整为非中高风险地区或解除封控管理防范管理的次月起3个月。在缓缴期间,不收企业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间滞纳金。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当期待遇,但暂不划拨个人账户,待清缴后划入。
此外,莆田市也继续阶段性下调职工医保缴费费率,2022年12月31日前全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曾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