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揭牌

福建日报   2021-03-17 10:35

  福建日报讯 (记者 林爱玲 通讯员 朱秀花 卢小玲) 近日,由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涵江区人民法院、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建立的全市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在江口镇东大村揭牌成立。

  基地占地面积近3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类案件异地补植复绿、动植物保护、公益植树、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更好地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同时,基地为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提供异地补植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让毁林者在承担刑事、行政责任的同时,也要担负起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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