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一男子借钱打赏主播为还债骗10万余元 获刑1年8个月

海峡都市报   2021-03-01 17:38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 通讯员 方秋豪)陈某今年30岁,务工之余沉迷于网络直播平台,经不住主播诱惑,不顾自身经济情况,进行不断打赏主播、抽奖等消费,导致经济紧张,欠下大量债务。于是陈某产生了借房产中介的名义诈骗他人钱财的想法。

  2020年4月—7月,他虚构山亭镇某楼盘要出售房屋,若以现金全款可以以极低的价格交易,但事前要收取数万元不等的购房意向金等,骗取林某、张某等多人共计15万元。其中被害人林某、张某感觉未签订合同不靠谱,不愿意买房并要求退款,陈某怕事情败露,就退还了林某3.8万元、张某1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总有暴露的一天,陈某经不住受害人退款的要求,只得到公安机关投案。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诈骗犯罪数额达10.2万元,数额巨大。综合全案情节,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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