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八条举措做好鞋企环保服务

福建日报   2021-02-24 16:05

  福建日报讯 (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蒋健) 近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促进制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措施,全力做好制鞋企业环保服务工作。

  措施明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位于工业园区内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的新、改扩建企业,转变环评管理方式,执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由11个工作日优化为即办件;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方式,当事人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前主动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优化项目环评重大变动的认定条件,对不新增特征污染物且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没有增加的项目,认定为不属于重大变动,可免于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推行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两证合一”的管理新模式。

  同时,开展企业帮扶行动、企业信用评价,加强环保治理工作指导、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帮助鞋企消除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降低鞋企环境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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