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在全省率先推出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告知承诺制

湄洲日报   2021-02-22 16:03

  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开发速度,市住建局在全省率先推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开工条件告知承诺制。

  该承诺制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在取得用地、满足开工条件后,只需提交申请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具备开工条件承诺书》3个材料,住建部门便可直接发放施工许可证,项目即可开工建设。相比以往,申请材料可减少7项,减少70%,审批时间缩短2.5天,缩短83.3%。

  在简化施工许可证审批的同时,市住建局也同步加强批后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设单位在作出承诺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承诺的相应材料。未提交材料、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或经审批后监督核实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住建部门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住建部门将要求其在10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不得继续施工,同时中止质量和安全监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同时,建设单位2年内不再适用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条件。

  市住建局也进一步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模式,调整施工许可证办理范围。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需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不再作为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谢高峰)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亮点回眸
  • 三明市再添两条省级“最美乡村‘福’路”
  • 三明市114个项目获国债资金支持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