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限行区域+违规如何处罚

莆田交警   2020-12-10 09:37

  【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中心城区限制三轮摩托车等车辆通行的通告】 

  据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12月10日消息,根据道路设计建设要求和交通管理需要,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道路交通实际,决定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莆田市中心城区对部分车辆实行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荔园路环绕的中心城区(不含荔园路)。

  二、限行车辆:三轮摩托车。

  三、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行道路上行驶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罚款150元、记3分。

  四、本通告所称“三轮摩托车”是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车。

禁行区域示意图

禁行区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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