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当庭宣判一“口罩诈骗案”:快审快判 打击犯罪

湄洲日报   2020-06-09 16:17

  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首次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口罩诈骗案”。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该案适用简易程序,10日内快审快判,所涉及被害人达11省市24名。

  2020年2月9日至11日,被告人陈某在未从事与医疗器械、用品有关的行业且无口罩进货渠道的情况下,在其本人使用的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待收取被害人付款后不予发货。短短3日,陈某以上述方式,共骗取来自全国11个省、市、区(北京、广东、广西、浙江、山东、福建等)24名被害人的财物共计1.4万余元。

  2月14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款1.4万元,归还各被害人。

  当前,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自两高两部颁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来,针对一些不法分子虚假销售防疫物资、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该院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震慑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吴辰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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