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假装女性骗钱 仙游一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湄洲日报   2020-06-01 15:15

  微信平台的“添加好友”功能,给人们生活交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当微信里的“女友”一而再再而三地索取钱财时,应立即警惕起来,谨防上当受骗!

  2019年3月的一天,陈某辉微信上显示有一名“附近的人”请求添加其为好友,陈某辉通过后发现,该好友的资料显示为“女性”。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陈某辉逐步放下戒备,对该“女子”陈某心生爱意,二人很快在微信上确定了恋爱关系。期间,陈某以生病、还信用卡、交话费等为由,骗取陈某辉为其微信转账。等到陈某辉发觉不对劲时,陈某辉已经向陈某转账人民币共计14800余元。陈某辉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位微信“女友”竟是男儿身,几个月来一直故意伪装身份与其恋爱。同年7月10日,陈某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8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审查起诉阶段亦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分别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可予从轻处罚。最终,陈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该院法官提醒,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层出不穷,广大群众不可盲目轻信虚拟平台的交友和交易,在转账之前要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和有关情况,将被骗的风险降到最低。一旦发现情况不对,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帮助。(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方芳 张宇)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亮点回眸
  • 三明市再添两条省级“最美乡村‘福’路”
  • 三明市114个项目获国债资金支持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