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020年度城市和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湄洲日报   2020-06-01 15:05

  记者昨获悉,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指挥体系于4月底进行了调整,部分县(区、管委会)城市和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也相应作了变更。根据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近日通报了各县(区、管委会)指挥体系调整后重新上报的2020年度城市和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区、管委会)城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具体是:仙游县,郑秉忠;荔城区,郑群星;城厢区,肖志雄;涵江区,施晨峰;秀屿区,柯名寰;湄洲岛管委会,郭健明;北岸管委会,郑新群。

  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具体是:东方红水库,陈志强;东圳水库、红山水库,吴健明;南北洋海堤、沁后水库,陈惠黔;后海围垦,郑瑞锦;胜利海堤,胡国防;后溪水库、外度水库,陈枫;金钟水库,吴国顺;古洋水库、东溪水库,吴兰芳;蒋隔水库,林建伟;溪尾水库,戴华挺;塘西水库、双溪口水库,郑文炉。

  通报要求,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各地要加大对各级责任人特别是新任责任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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