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推行商品房互联网线上公开认筹、公开选房等

湄洲日报   2020-03-11 14:48

  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为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多举措保障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为稳妥推进土地供应,我市对具备条件的项目供地,推广网上竞买受理,确需现场拍卖的,制订简易方案和防控预案,经批准后实施。对已发布出让公告但尚未交易的宗地,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可终止或中止交易,待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重新或继续实施交易。

  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对宗地已成交但尚未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可申请延期签订,时限为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个工作日内;对已经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地块,按合同约定应在疫情一级响应期间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可申请延缓至解除疫情一级响应后10日内缴交,延缓期间不计滞纳金(或违约金)及利息。对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宗地,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竣工的,受让人可申请延期开竣工,可按疫情一级响应时间天数顺延;对土地已评估但未能及时出让及交易等的地块,可顺延土地评估报告有效期,顺延时间不超过6个月。

  降低预售许可条件。2020年6月30日前,对于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且企业信用等级A级以上、近期无群体信访和重复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商品房项目地上形象进度达到15%即可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创新项目销售模式,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互联网线上销售平台,按照商品房销售和信息发布规定,推行商品房互联网线上公开认筹、公开选房销售模式,运用互联网技术开通楼盘及户型展示、在线咨询、远程看房、询价洽谈、预约认筹、在线选房等功能和服务,满足群众购置住房、改善住房条件需求。市中心区五级土地等级以内新开楼盘是否采取公证摇号统一开盘由市住建局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此外,我市还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放宽资质人员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尽快复工复产。 (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谢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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