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台六条措施 保障“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湄洲日报   2020-01-13 14:34

  记者昨获悉,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保障2020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生产稳定运行促进良好开局六条措施,旨在助力工业经济起好步、开好局,确保一季度“开门红”。

  ■叠加给予增产增效用电奖励

  六条措施重点在用电、用工、复工等方面为企业减轻负担,鼓励企业增产增效。首先,在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政策基础上,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且增长10%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叠加给予增产增效用电奖励。企业一季度用电量增长5%及以上的,按一季度用电增量(新建投产项目按30%折算)进行排名,给予第1-5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15万元、第11-15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16-20名分别奖励5万元。各县区(管委会)给予适当叠加补助。

  同时,实施电力稳增长政策,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制造业用电大户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0年1月14日至2月12日),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

  ■对坚持生产等给予适当慰问奖励

  措施突出促进企业尽早复工,通过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采购、资金筹措、设备维护等工作,帮助企业顺利开工生产。对春节期间坚持生产、施工、运营和2月3日前复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建工业项目和工业服务机构给予适当慰问奖励。

  大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具体举措有:鼓励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协作基地、企业老员工个人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两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给予一次性每人每月200元稳定就业补贴。同时,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

  ■项目对接落地成效突出的予以表扬奖励

  在开放招商和项目带动方面,措施指出,要利用莆籍企业家回乡过年有利时机,走访对接,以商招商、以才引商;各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洽谈、亲自协调,推动项目落地建设。对在春节期间项目对接落地成效突出的县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和前期经费奖励。同时,安排春节期间重点制造业和技改项目入库和建设的施工组织,推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对提前到春节前开工的项目业主和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

  此外,措施还强化帮扶企业开拓市场,支持相关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积极开展互采互购等“手拉手”活动,按照活动规模给予适当奖励。同时,鼓励企业参与省外公开招标,按照中标规模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记者 刘永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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