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湄洲日报   2019-12-19 14:13

  12月1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副主任郑祖杰、王玉芳、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副市长郑瑞锦、陈枫,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市法院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承办单位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情况;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阮军强调,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站稳人民立场,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记者 许爱琼 实习生 陈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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