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 阮军出席
湄洲日报 2019-08-30 14:48
8月28日至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副主任郑祖杰、王玉芳、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副市长郑瑞锦、胡国防、陈枫,市法院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并通过《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9年上半年计划(含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8年市本级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并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情况;听取和审议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记者 周凌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