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东圳库区查处首例餐饮污水直排行为

湄洲日报   2019-05-28 15:22

  记者昨获悉,城厢生态环境局落实《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强执法检查,近日依法查处首例位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餐饮项目污水直排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该餐厅位于常太镇松峰村,处于东圳库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经执法人员对污水走向现场勘察认定,该餐厅厨房污水未设置隔油和残渣过滤等预处理设施,通过管道直排墙外,流入外环境,其行为违反《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限期改正。

  作为我市首部环境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今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一级、二级保护区的禁止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城厢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夯实环境监管责任,组织人员加大对东圳库区水源地巡查力度及执法频次,持续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保护区内污水直排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东圳库区水质安全。(记者 洪颖 通讯员 陈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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