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元宵“出游”不得使用三门铳和高压充气礼炮
禁燃区由原来的12个乡镇增加到39个乡镇,面积扩大了10倍。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全市禁放禁燃区域范围扩大,禁止燃放的品种增加,处罚也更加明确。
据介绍,春节元宵期间,我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市民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建设。目前,北岸全境纳入禁燃区域,仙游、荔城、城厢、涵江、秀屿的主城区所在地、所有街道办事处全境划入禁燃区域。各乡镇集镇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大部分工业园区和重点乡村都划入禁燃区域。
过去农村“出游”,常使用三门铳,采用黑火药引爆,存在安全隐患;高压充气礼炮近年来在我市元宵中较多使用,因气体安全性稳定性不足,声音巨响,隐藏危险。今年在禁燃的品种规定里,新增了“不准使用三门铳、高压充气礼炮等自制烟花爆竹产品或替代品”的要求,确保安全。
我市公安部门提醒,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律行政拘留。准备在禁燃区内燃放的,一经发现,一律立即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一律收缴其烟花爆竹并给予严厉处罚。未取得烟花爆竹许可证销售烟花爆竹,应急管理部门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我市还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若违反规定,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眼下,我市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已形成合力,深入源头,加强执法巡查。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公安110,应急管理12350,市场监管12315,生态环保12369,城市管理12345。
全市已查处烟花 爆竹类案件279起
1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烟花爆竹类案件279 起,其中破获非法经营刑事案件1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69起,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09起,刑事拘留1人,罚款169人,行政拘留103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6406件。 (记者 吴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