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湄洲日报   2019-01-22 11:43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6日在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苏建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省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实现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438件,办结64441件,同比分别上升9.2%和7.5% ;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数240件,位居全省第三;其中,市法院受理10359件,办结9458件,上升1.1%和6.4%。全市法院干警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创先争优积极作为,继“正鼎”案件成功入选最高法院和新华社联合评选的“2017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后,“ECO”案件又被同时推报参评“2018年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和“2018年全国法院最强执行案例”;同时,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福建省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坚持政治方向,以新思想引领法院发展

  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三大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兴起“大学习”热潮,建立领学、导学、研学、督学、考学“五学”机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丰富学习形式,开展院长上党课、专家授课、主题研讨等活动,举办专题培训班8次,实现教育培训全覆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组织学习新《党章》、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引导干警不断提升政治素养。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中央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线索排查和案件审理台账,完善挂钩督导、线索摸排移送、“一案一策一建议”等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严惩和深挖彻查相结合,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恶犯罪、涉“保护伞”案件18件119人,办结16件104人,移送线索42条。稳妥办结徐建民、陈金狮等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26人,组织集中宣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件79人,形成有力震慑作用。涵江法院审结全省首起恶势力团伙把持基层村居组织案件,中央电视台、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进行集中报道,营造扫黑、除恶、治乱强大声势。

  依法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构建破产重整企业识别、府院协调等破产审判工作机制,确定了我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破产审判工作稳步推进。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我市法院完善破产审判机制的有益探索。完善与相关部门的诉调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涉诉案件、银行信贷风险处置等工作,依法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制定保护企业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完善重大案件化解机制,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488件、标的总额66亿元。妥善处理了“正鼎”“ECO”等一批系列案件,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形成了“党委正确领导、政府主动担当、法院积极作为、各方联动配合”的“莆田模式”,为处置楼盘烂尾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莆田样本。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来我市开展集中报道,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制作专题片,宣传莆田法院服务大局、化解风险的经验做法。

  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持续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品牌,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各类案件234件。实行生态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机制,经最高法院批准,指定涵江法院集中管辖荔城、城厢、秀屿辖区的生态民事、行政案件,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等刑事犯罪,市法院依法审理最高检、海关总署督办的象牙走私系列案件,秀屿法院审结全市首例盗伐林木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保护美丽生态。以市人大制定《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为契机,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作用,增设东圳水库、木兰陂等巡回审判点,深化仙游柳溪、江口蒜溪、萩芦崇福等生态教育、修复基地建设,收取修复基金246.6万元,组织生态普法宣传14次,构建多元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司法保护网络。

  司法助力精准脱贫。认真审理涉及脱贫攻坚的各类案件,高度关注涉及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等相关纠纷,深化精准扶贫司法举措。加大定点扶贫力度,牵头帮扶单位深入挂钩村调研走访、慰问扶贫、现场协调,落实精准扶贫工作。共筹集帮扶资金273万元,为挂钩社区、敬老院等送去慰问金5.6万元,其中干警自发捐款3.2万元。强化对贫困户的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26.8万元。

  二、坚持依法履职,高质量服务美丽莆田建设

  全市法院坚持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全年刑事犯罪案件受理数呈下降趋势,平安综治环境持续向好。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17件,办结5550件,同比下降12.7%和12.3%。一审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492件,盗窃、抢夺、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839件,“黄赌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748件,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129件,有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仙游法院针对“滴滴”网约车恶性案件影响恶劣的现象,发出全省首份网约车司机缓刑期间运营“禁止令”,回应群众对出行安全的关注。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结厦门市原副市长李栋梁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衔接,公开宣判秀屿区原政法委书记陈芳林受贿案,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48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推进平安莆田建设。

  依法促进经济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980件,办结36697件,同比上升6.6%和8.1%。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审结买卖、服务等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5638件,广泛开展走访调研、司法答疑等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房屋买卖等纠纷案件3492件,尝试邀请行业专家参与工程案件调解、评估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47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强化涉台司法工作,联合市台办在全市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办结涉台案件5件。加强涉港澳侨审判,构建覆盖基层、延伸海外的涉侨维权网络,办结案件99件,成功承办全国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现场会并作经验交流。

  积极保障民生权益。密切关注涉民生领域纠纷,加强小额诉讼、简易审判、巡回审判等工作,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4232件,相邻关系、所有权等物权纠纷案件709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纠纷案件428件,切实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加强家事审判,全面推行涉家事、涉未成年人集中审理机制,城厢法院获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荣誉。加强劳动争议审判,成立维护职工权益合议庭、追索劳动报酬专项执行小组,制定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办法,开设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95件,维护劳动者权益。强化司法拥军工作,落实好涉军停偿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审结涉军案件173件。

  全面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319件,办结2159件,同比上升25%和25.8%。仙游法院审结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追回国家财政补贴80万元。深化府院良性互动,健全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案件管辖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福、莆、宁三地的良性互动,召开片区协调会,发布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全力攻坚执行难。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4260件,办结19903件,同比上升20.5%和11.7%,执行到位金额80.7亿元,上升94.9%。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密集开展“春雷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拘留441人,强制搜查、腾退房地产163处,扣押车辆195辆,以拒执罪判处23人。荔城法院办结的陈某恶意转让财产拒执案,写入最高法院向全国人大的执行工作专题报告。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和成果运用,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查询、冻结银行存款13.9亿元,查询房产、土地、车辆等1.3万件次,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7.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672万元。强化执行联动,全市执行联动成员达到50家。在全国率先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开展被执行人手机号码查询、定位工作,破解被执行人难找问题。联合交警部门协助扣押车辆,协调电力、水务公司对拒不履行搬迁腾房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停水断电,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全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万人,通过“信用莆田”网站、法院微博微信等曝光重点失信被执行人1.1万人,审核代表委员、选拔任用、村居换届等任职资格2100余人次,15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影响换届提名,有力推动我市诚信建设。

  三、坚持完善机制,构建司法为民新格局

  全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以“1+2+N”司法为民品牌建设为载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全面完善诉讼服务体系。着力精准服务,主动对接当事人各类诉讼需求,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引导、自助立案、案件查询、诉讼费缴退等便民服务14项功能,打造智能化、一体化诉讼服务平台。着力便捷服务,在全市法院和各基层法庭均开设“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市法院设置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着力品质服务,完善调解和信访窗口建设,深化特邀调解员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完善相关经费保障,邀请律师、调解员驻窗口值班561人次。围绕全国“两会”、第五届世界佛教论坛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化解重点信访案件60件,及时将33件信访案件导入法律程序复查,推进信访法治化。

  创新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加强审级监督、审判管理、案例指导、积案清理等工作,促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积极回应群众对办案质效的关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继续推进“1+2+N”司法为民品牌建设,开展司法“微创新”工作,在纠纷多元化解、反家暴联动、涉侨维权等方面继续深化全国领先品牌,在司法护航金融、生态司法保护等方面打造具有莆田特色的司法品牌。大力推广“司法事务+网格化”模式,逐步推进执行、调解、送达等工作与综治网格化建设的对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服务。荔城法院设立“诉讼与非诉讼网格化对接中心”,打造集公证、调解、送达等工作为一体的服务中心,推动便民举措社会化集约化。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活动,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改革,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定岗、院庭长办案、绩效考核和法官员额退出管理等机制,推进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269名,审判团队181个,院庭长主审案件25894件,占结案总数的40.2%。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完善相关人员出庭作证机制,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确保庭审实质化。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9644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4.1%。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繁简分流“5573”审判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调解速裁中心作用,组建速裁团队79个,通过速裁程序审结案件38022件,简易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不超过15天,办案质效提升明显。

  加快实现智能化服务。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跃升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先后完成了执行指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审委会、数字集控中心、科技法庭的建设及融合运用,推进智能审判辅助、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减刑假释信息化平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档案数字化等工作,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远程指挥执行、远程开庭、远程接访等功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达100%,在全省率先完成历年档案卷宗数字化工作,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智能化服务,有效提高办案、办事效率。

  四、坚持规范管理,建设高素质过硬队伍

  全市法院深入推进党的建设、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过硬法院队伍,为司法公信提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组织力提升计划,切实推进“1263”党建工作机制建设,着力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七项制度”,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建立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机制,组织两级法院党员干部开展党性教育集中培训,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主题党课、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增强干警党性修养。大力推动创先争优,广泛开展执法办案竞赛、文明创建等活动,每季度评选红旗手、红旗集体,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提升司法能力水平。深化司法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参加各类培训班42期,培训干警743人次,与国家法官学院联合举办专题研修班3期、参训300人,邀请高校教授、最高法院资深法官授课,提升干警业务能力。重视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完善轮岗交流、“传帮带”等机制,开展“法官讲坛”“青年法官沙龙”等交流活动,确保队伍阶梯型发展。注重审判实务与理论调研相结合,组织学术讨论会、案例研讨、专题调研等活动,促进学用相长。2018年有11篇论文在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中获奖,获奖篇数为历年来最多,市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

  严格司法作风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警参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加强审务督查、司法巡查、网上督查等各类监督管理,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对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情况的监督,推行案件说情登记、廉政监督卡、勤政廉政提醒谈话等制度,落实过问案件“两个规定”,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法院共查处违纪案件4件4人。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以更高要求推动法院工作更好发展。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汇报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诚恳接受审议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和来信,全市法院共办复代表建议9件,反馈率、满意率均为100%,及时把代表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坚持定向联络、走访座谈等机制,每年走访联络代表2次,邀请代表参加重要会议、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拓宽代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复委员提案3件。积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3件次,庭审直播1795场,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5110份,召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执行攻坚等新闻发布会9场。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司法职能作用发挥方面需要进一步强化;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监督管理和司法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送达难、执行难、涉诉信访仍旧影响办案质效,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仍需加快推进;个别干警能力不强、作风不正、办案不廉,法院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正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持续打造过硬队伍,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法院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大学习”热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加强审判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强化办案流程节点管理。持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司法专业化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更好地服务保障美丽莆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保护产权,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涉外、涉港澳和涉侨等审判机制,促进我市扩大对外开放。依法保障民生发展,完善民生案件审理机制,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巩固执行攻坚成果,加大“1+2+N”品牌创建推进力度,围绕法院审判、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深化司法为民举措。

  (三)更有力推进平安法治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同步进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禁毒、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推进减刑假释、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工作,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莆田、法治莆田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奋力推动新时代莆田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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