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守护绿水青山

湄洲日报   2018-11-06 11:15

  秋高气爽,天干物燥。当前,以“严格依法治火,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正如火如荼地开展。

  活动期间,我市各级相关部门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等,认真排查法律条款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组织开展全民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野外安全用火常识的宣传,提升管理部门依法治火能力和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林区安全用火常识宣传到千家万户;另一方面,根据本地实际采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形式,如通过派出宣传车、设置宣传牌、农村广播、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传单、进村入户宣传等,提高宣传受众面和针对性。尤其是持续开展《莆田市野外火源管理“十不准”“五不烧”通告》的宣传,将通告张贴在林区每个路口、每个村居、每座寺庙、送到每家每户村民手中。

  林业部门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以“严格依法治火,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进林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组织交通、电力和保险等有关单位在交通要道、电力走廊等森林防火危险地段设置固定森林防火宣传牌,在各林区主要进山路口、车站等人员密集区域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组织移动、电信公司发送公益森林防火宣传短信;组织旅游部门对进入林区的游客进行用火安全宣传;组织教育、执法等部门开展中小学“小手拉大手”、送法普法等活动,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同时,全面开展《致全体学生及家长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活动并收回执单备查。

  同时,积极发挥乡村护林防火协会、老人会以及护林员的作用,发挥乡村广播、鸣锣警示、火灾案例释法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作用,做到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重点解决农村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主体,即老人、儿童、妇女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清除宣传死角盲区。 (记者 吴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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